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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南部县慈善会《专项基金合作协议》,社会爱心人士捐赠,设立“南部县困难白内障患者救助基金”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),定向用于南部精诚眼科医院对经济困难白内障手术患者的救助。
一、救助条件及方式、费用
(一)救助条件:南部县特困人员(五保户)、低保户、残疾人、退役军人及其他一般经济困难白内障手术患者(注:以上人员医保网上均可查询)。
(二)救助方式:填写《南部县慈善会困难白内障患者救助基金减免申请表》,每例困难白内障患者手术总费用,医保报销一点、基金减免一点、个人支付一点,在患者出院时结清。
(三)救助费用:依据患者选择的治疗方案有所不同,具体救助费用如下:
1.患者选择国产人工晶体,除医保报销外,其余费用由基金救助解决,患者零自付。
例如:白内障手术选择中国人工晶体,总费用约3700元/单眼,南部县医保报销约2100元,县慈善会专项基金救助1600元,患者零自付。
2.患者选择进口人工晶体,除按医保报销外,特困人员(五保户)、低保户、残疾人、退役军人,由县慈善会专项基金救助800元/单眼,其余费用患者自付;一般经济困难白内障患者,除按医保报销外,由县慈善会专项基金救助500元/单眼,其余费用患者自付。
例如:特困人员(五保户)、低保户、残疾人、退役军人,选择进口以色列人工晶体,总费用约4500元/单眼,南部县医保报销约2100元,慈善会专项基金救助800元,其余1600元左右患者自付,在患者入院时预交,出院时结算多退少补。
一般经济困难白内障患者,选择进口以色列人工晶体,总费用约4500元/单眼,南部县医保报销约2100元,县慈善会专项基金救助500元,其余1900元左右患者自付,在患者入院时预交,出院时结算多退少补。
二、救助时间
从南部县慈善会专项基金设立起至基金捐赠款用完为止。
三、精心诊治 确保手术质量
南部精诚眼科医院坚持对每一位白内障患者做好细节服务,患者从进院、接诊、检查、入院、手术,到出院,都由医务人员一环带一环服务。门诊由院长李琼、眼科主任涂建芬把关,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;手术由副院长、副主任医师王斌主刀,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,严格执行院感、消毒、医疗技术操作规范,采用国际先进的超声乳化+人工晶体植入术,将手术并发症和术后不良反应控制到最小幅度,确保手术效果与安全,并建立健全白内障术后随访指导和咨询服务。若发生相关医疗纠纷或事故,由南部精诚眼科医院全权负责协调处理。
四、完善资料、随时接受监督检查
南部精诚眼科医院在实施基金救助过程中,逐例收齐患者相关资料(特困、低保、残疾、退伍优抚证明或减免申请表),手术患者基金救助花名册备查,妥善保存病历,确保信息资料真实、准确。在专项基金救助实施中,南部县慈善会和捐赠方代表要随时抽查;在专项基金用完后,精诚眼科医院要将所有资料盖章,送南部县慈善会,接受捐赠方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基金实施情况的监督审核。